组织架构
集团工会的基本职责和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集团工会的主要职责是对下属工会组织开展维护(维权)、建设(劳动竞赛)、参与(民主管理)、教育(各项活动)四项基本职能的各项工作时,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并组织开展一些重大活动,如企业职工文化节等(见附件)。

  1、工会组织情况


 (1)上级工会:省总工会、省交通工会;


 (2)集团工会现有直属工会13个:广东省珠江航运有限公司工会、广东省珠江海运有限公司工会、广东驳运公司工会、广东浩粤船舶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广东新中国船厂有限公司工会、广东航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广州航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工会、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工会、珠江船务发展物流总部工会、广东珠船航运有限公司工会、广东珠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工会、广东省航运科学研究所工会、集团本部工会;


 (3)根据省总工会的要求,协管工会13个:中山港航企业集团工会、肇庆港航集团工会、湛江航运集团工会、梅州航运公司工会、云浮港务局工会、浮山港务局工会、河源港务局工会、汕头航运总公司工会、新会港务局工会、韶关港务局工会、惠州航运总公司工会、清远航运总公司工会、潮州航运总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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