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督”工作动态
手中有尺度 行为有方向——集团制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近日,集团制定下发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下简称《细则》),有效地贯彻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精神,落实了省纪委、省国资委有关廉洁风险防控要求。
    《细则》简洁明了,与集团现有制度深度整合,融入内控体系建设中。共分十五章六十九条,涵盖了决策、财务、工程、资产等八个领域,贯穿于投资、经营、人事管理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的各个关键环节。
    《细则》规定,廉洁风险防控要坚持做到与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全面风险为导向的内控体系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制度和科技手段防控、系统治理和动态提升相结合。并明确了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和责任主体,分解落实任务,形成廉洁防控合力。按照设计的“1+X”(1个细则+系列配套制度)运作模式,通过“廉洁风险大家查”活动,系统分析梳理,对点查漏,对项补缺,抓好制度的廉洁性评估和配套建设。每年组织“回头看”,检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从教育、防范和预警处置入手,制定应对策略,在动态中逐步健全制度、优化流程控制,不断提高集团廉洁风险防控的预警力、防范力和管控力。
    《细则》还明确了专项监察和考核评价方法,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不力的企业人员进行问责,对违反《细则》而触犯法规制度的,落实责任追究。
    按照全员参与、分级防控的原则,目前,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正依《细则》分工和实施要求,结合内控体系建设的诊断结果,抓好现有流程梳理、内控诊断缺陷整改落实和制度配套工作,上下协同织造廉洁风险防控的“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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