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内巡查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延伸,是防控廉洁风险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形式。省航运集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内部巡查工作,多次召开专项会议,推动部署落实。
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
收到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后,省航运集团迅速成立了以集团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查办公室,制定了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巡查计划,确定巡查对象。同时,组建了3个2016年度的巡查组,根据被巡单位的不同业务特点,选好配强巡查专业队伍,并做好文件材料搜集、交通食宿等后勤准备,为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0月14日下午,省航运集团党委在航运大厦召开了内部巡查工作启动动员大会。会议由集团总经理杨显昌同志主持,集团党委书记刘伟清同志作动员,纪委书记谢时超同志作总体部署。
省航运集团党委书记刘伟清对内部巡查工作提出五点工作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重视、支持、配合做好集团内部巡查工作。二是要把握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紧盯“五种人员”和“六种行为”。三是要精心组织,抽调精兵强将,提升巡查质量。“内部巡”的结果要经得起“外部查”的考验。四是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内部巡查工作,逐步扩大范围,实现巡查全覆盖。五是要用好巡查结果,树立巡查的权威,以建章立制来防控风险,通过与经营业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来彰显巡查结果的影响力。
省航运集团纪委书记谢时超对内部巡查工作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他以“三个有利于”,强调内部巡查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和防控风险的重要意义。以重点实现“全覆盖”、突出“三类巡查”、关注“五类人员”,指出巡查工作的发力点和工作方向。以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准确运用政策、把握特点规律“四个坚持”,对巡查工作的方法方式进行指导。还重点针对巡查组、被巡查单位和巡查整改分别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三家被巡查单位所属的上级企业珠江物流公司、省珠江公司、航城公司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有布置,有培训,有动员
2016年,省航运集团选定了属下三级企业中山黄圃港、蓝海豚游船公司、盈港房地产公司为巡查对象。计划至2017年底,实现内部巡查二级企业“全覆盖”。10月17日下午,集团党委巡查办组织对巡查组全体成员进行业务培训,集团纪委书记谢时超亲自指导并提出工作要求,强调了工作纪律。
10月18日,集团巡查组分别进驻3家被巡查单位,并在被巡查单位进行了全体动员,开展了现场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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