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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派驻机构开展轮训 “导师”带班 以案代训
        “我被分到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参加‘以案代训’,真正参与纪律审查,这是一次很好的实战机会。在老同志的‘传帮带’下,我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来自广东省纪委驻交通厅纪检组的干部周钊逸日前在省纪委参加“跟案学习、以案代训”时如是说。
        为进一步提升广东省纪委派驻(出)机构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今年3月,广东省纪委按照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能力建设年”的部署,结合实际建立了派驻(出)机构干部“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制度。该省纪委将分4批用2年时间将派驻(出)机构50岁以下干部全部轮训一次。
        具体培训中,广东省纪委实行“导师”带班制,参训干部全部分配至委厅机关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及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由经验丰富的同志做导师,指导参训干部参与纪律审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手把手地指导参训干部学习掌握纪律审查程序、方式方法、纪律要求和审查技巧等相关知识。同时,为强化培训成果运用,省纪委组织部定期对参训干部进行跟踪了解,通过实战培训了解干部、发现人才,并将参训干部的表现作为其本人年终考核考评以及选拔和轮岗的重要参考。
        据悉,第一批43名参加“跟案学习、以案代训”的省纪委派驻(出)机构干部,已于近期全部分赴省纪委监察厅各相关部门参与纪律审查工作。(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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