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时评】千古奇闻 戴罪贪腐
广州中院近日审理一桩“奇案”,之所以称“奇”,在于受审主角本是受贿罪案犯,但在缓刑考验期,居然戴罪贪腐,贪污巨额征地款,于是“二进宫”再被诉诸法庭。
“奇人”为原从化区鳌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此前,他因受贿15万元被判刑两年,缓刑三年,但未开除公职,只是从主任降为副主任,仍主持工作。日前,他因被控鲸吞4300多万元征地款,并向鳌头镇镇长等行贿100多万元,而第三次过堂。
“奇人”之“奇”确乎超出一般人想象。在新闻跟帖中,许多网友不但惊诧不已,甚至怀疑此为假新闻。怎么可能呢?照常人思维,吃堑长智,戴罪之人,本该规规矩矩,即便未能戴罪立功,也不可再贪赃枉法,罪上加罪呀。岂料,梁某反而变本加厉,再度扮演“小官巨贪”的丑角。
其实,这事细想也不奇怪,梁前次获刑是因受贿,归案时他的贪污行为或未被察觉,便以为蒙混过关了,谁会想到“死老鼠”复活作案呢?侥幸心理下,更疯狂的“捞”便开始了。再则,巨大的利益诱惑与贪欲,总会令一些人丧失理智,最终走向不归路。
但奇案之“奇”不止于此。梁既已获刑,不但未被开除公职,且仍以副主任之职继续主持单位工作,这究竟是为什么?是因其有靠山过硬?抑或属窝案一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于是圈中人联手,帮同道共度险关?显然,这不仅违背公务员法,也为梁的继续贪赃枉法提供了便利。个中是否存监管失察及渎职行为,无疑值得究责追问。人们总骂硕鼠之恶,却不知眼皮下仓门洞开,是谁大开仓门!?(来源: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