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应急保障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徐闻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湛江市徐闻县海安镇海安港
建设内容:项目占用岸线长度380m,设置1座接驳用浮船坞;2座水平船台,4个修船工位(设计船型尺寸满足136m×26m×12m,空载船身重量最大达7500吨),满足琼州海峡客滚船维修需求,年修理能力约100艘次。项目修船工位设计建设在海安港陆域上,不影响原有客滚码头泊位使用,其中1号~4号约150米岸线兼容停靠应急消防救援拖轮,5号~9号泊位作为高峰期应急启用的客滚泊位,闲时兼用作舾装泊位,满足应急保障、船舶维修、救助保障等功能,可作为高峰期应急启用的备用港址。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2.93亿元,建筑面积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90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徐闻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徐闻县海安镇海安港内(客运大厦)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3360108880
电子邮箱:lu84626339@163.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湛江市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开发区海景路226号银湾居商住楼B208C房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8320377954
邮箱:85773403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我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广东徐闻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